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(以下簡稱「本委員會」)成員人數為三人,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,其中一人為召集人。本委員會成員之專業資格與獨立性,應符合薪酬委員會職權辦法之規定。本委員會成員之任期與委任同董事會屆期。委員簡歷請詳董事會。
本委員會之職能係以專業客觀之地位,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與薪資報酬政策、制度、標準與結構予以評估,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,以供其決策之參考。
112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2次,委員出席情形如下:
職稱 |
委員 |
應出席次數A |
應出席次數B |
委託出席次數 |
實際出席率(%) 【B/A】 |
召集人 | 劉慶懿 | 1 | 1 | 0 | 100% |
委 員/召集人 | 金文衡 | 2 | 2 | 0 | 100% |
委 員 | 許瑞瑜 | 2 | 2 | 0 | 100% |
委 員 | 龔汝沁 | 1 | 1 | 0 | 100% |
薪酬會議日期 |
議案內容 |
薪酬委員會決議結果 |
公司對薪酬委員意見之處理 |
112.03.27 | 審議本公司111 年度董事、員工酬勞分派案,提請核議。 | 經薪酬委員審議通過後提請董事會核議 | 董事會同意通過 |
112.06.28 | 選任本公司第五屆薪酬委員會召集人,提請討論。 | 經薪酬委員審議通過後提請董事會核議 | 董事會同意通過 |
衡量結果涵蓋下列四大面向,評量項目 24 項指標,各構面平均分數為 4.7 分 / 滿分 5 分。顯示薪資報酬委員會對各項指標運作均為正面評價。
衡量項目 |
題數 |
平均得分 |
A.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| 4 | 4.9 |
B.薪酬委員會職責認知 | 6 | 4.3 |
C.提升薪酬委員會決策品質 | 7 | 4.6 |
D.薪酬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| 3 | 5 |
E.內部控制 | 4 | - |
合計/平均分數 | 24 | 4.7 |
註:評分標準為採5 個評估選項:非常不同意(1 分)、不同意(2 分)、普通(3 分)、同意(4 分)、 非常同意(5 分),各項考核評分之滿分為5 分。